每日圣言及反省

望洋興嘆

Feb 15, 2024
「人子必須受許多苦,被長老、司祭長和經師們棄絕,並且要被殺;但第三天必要復活。」衪又對眾人說:「誰若願意跟隨我,該棄絕自己,天天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。因為誰若願意救自己性命,必要喪失性命;但誰若為我的緣故喪失自己的性命,這人必能救得性命。人縱然賺得了全世界,卻喪失了自己,或賠上自己,為他有什益處呢﹖」 路加福音 9:22-25




耶穌這段說話(路9:20),是在伯多祿明認祂是「受傅者」之後,顯聖容(9:28-36)之前所說的,即是耶穌的「第一次預言自己受難和復活」。門徒們完全沒有心理準備,因為這段話的內容,與他們內心對「默西亞」的期望,實在有很大的落差。他們既聽不懂,又不明白;難怪後來路加感慨地說,「這些話他們一點也不懂,這話為他們是隱祕的;祂所說的事,他們也不明白」(18:34)!作為一位師傅,門徒不明白自己的教導,是意料中事。為了讓他們明白,惟有想辦法採用其他更淺易的表述方式。可惜,天主的思維與人類的思維,的確有天淵之別(依55:8-9),倘若沒有聖神的助祐,恐怕門徒祇得望洋興嘆罷了!關鍵在於為甚麼「願意救自己的性命,必要喪失性命…喪失自己的性命,必能救得性命」(路9:24)呢?世間哪有這樣矛盾的道理呢?且讓我講述一個大家熟悉的故事,希望能夠對大家明白耶穌的教訓,有點幫助。
相信大家一定聽過『撒羅滿斷獄如神』的美談罷!話說兩個同住的妓女來到君王前,爭奪一個活的初生嬰孩,指死的一個是對方的。雙方爭持不下,一時間無法辨別誰是生母。「君王遂下令說:『把那活孩子劈成兩半,一半給這一個,一半給那一個』」(列上3:25)!結果,親生母親愛子心切,為了保存孩子的生命,寧願放棄爭取;那邊厢,另一個妓女可能在想:「既然我沒有,妳休想擁有」,於是即使是死嬰也要爭取(3:26)!結果當然大快人心,全以色列人讚美撒羅滿斷案,具有天主的智慧!
不要小覷這「天主的智慧」(3:28b)是人之I 常情,是小聰明。當中的智慧在於一個「愛」字!保祿宗徒說得好:「我若把我所有的財產全施捨了,我若捨身投火被焚;但我若沒有愛,為我毫無益處」(格前13:3)。的確,沒有「愛天主、愛近人」的動機,施捨、殉道,不但對自己,對任何人都沒有益處!同樣道理,獻身跟隨耶穌基督卻始終培養不出愛主愛人的情懷,祇落得身敗名裂,帶給教會陋聞,真是可悲!

天父啊!求祢寬恕我們的罪過,如同我們寬恕別人一樣。亞孟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