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耶穌基督申明祂與天主父的關係與末世的言論。此處末世不是主旨在世界末日,新天新地,而是主要論述個人最終的路途與境地 — 復活進入生命或復活而受審判。死後按生前行為倫理道德作標準作審判,升天堂極樂仙境或浴火地獄,判官就是創造主或掌管死亡的神明。相信大部份民族都有類似的概念,尤其中國人及佛教徒。但今天耶穌基督所表達似乎有些不同。
審判由天主來執行是理所當然因祂是生命的創造者,但福音此處所揭示審判的權柄主因不是耶穌是生命之源 — 父是生命之源,照樣他也使子成為生命之源 ( 若5:26); 而是 — 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,因為他是人子(若 5:27 ) 。為何祂是人,就可作審判呢?
原來是創造者的權柄,因耶穌基督是真人真天主,審判權也放在人,我們每個人手上。更好說由生命肇始,這權柄已交到人手中,因這是創造人的目的 — 分享天主永恆的生命。耶穌基督只是親明這準則及示範如何實現。這準則就是 — 聽我 (耶穌基督)的話,相信派遣我來者的 (天主),便有永生,不受審判,而已出死入生。我不尋求我 (自己)的旨意,而只尋求那派遣我來者(天主)的旨意。審判是抉擇,不是論功行賞。天主就是生命,祂邀請人去分享祂永恆的生命,相信祂,接納祂,信靠祂,不求己意,便走近生命。倫理道德行為只是表達對天主的信靠如否,不是準則。若雖相信有天主,但最終決定取向多重自己的意願,不如耶穌基督全心全靈信靠天主,連生命也交託給天主,便走離天主,遠離生命,自己審判自己。故在生命結束前,要努力學習耶穌,認真認識天主。
願全能的天主聖父,派遣聖神帶領我們如耶穌殷愛祢信靠祢,好使那天能在祢永恆生命中歌頌讚美祢。以上所求因主耶穌基督之名而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