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日圣言及反省

主要的愛,你放到哪?

Nov 27, 2023
耶穌舉目一望, 看見富人把他們的獻儀投入銀庫內,又看見一個貧苦的寡婦,把兩文錢投入裡面,遂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:這個窮寡婦比眾人投入的都多,因為眾人都是拿他們多餘的投入,作為給天主的獻儀;而這個寡婦卻是從她的不足中,把她所有的,一切生活費都投上了。」 路加福音 21:1-4




耶穌在聖殿銀庫讚賞窮寡婦的事蹟,讀來有點懸疑。耶穌真的在稱讚那位窮寡婦呢?還是借窮寡婦來批評其他人呢?
首先,聖殿銀庫裡放著的「獻儀」,除了維持聖殿的運作、維修和司祭的生活費用之外,還包括了窮人的照顧。例如《路加福音》第二章提到的另一位寡婦,女先知亞納(路2:36-38),聖殿供養了她不少於六十年!
其次,這些「獻儀」都是自願的,不是強制的,強制的是「殿稅」。即是說,除了必須的、指定的祭獻之外,眾人都可以量力而為,自願地為聖殿或為窮人作出奉獻,如金錢、屋契等。沒有人會知道你的意向是為窮人還是為聖殿,你已把「獻儀」的使用,全權交給了管理聖殿的司祭了。窮寡婦所奉獻的,與其他人一樣,都是「作為給天主的獻儀」(21:4b)。
因此,耶穌基督已鎖定了奉獻的意向,就是對天主的愛。對比便十分鮮明了,就是「多餘的」(21:4a)與「不足的,她所有的,一切生活費」(21:4c)。
《瑪竇》與《馬爾谷》,把「最大誡命的挑戰」放到耶穌基督在聖殿施教的環節(瑪22:34-40; 谷12:28-34),停留在理智和辯論的層面上,但聖史路加怎會放過這個深化「最大誡命」的機會哩!既然眾人都知道:「你應當全心、全靈、全力、全意愛上主,你的天主」(路10:27),那為甚麼你們祇奉獻上「多餘的」呢?哦!主耶穌,對不起,你誤會了,我沒有這樣大的本事,我祇是為了幫助窮人而已,並不是為聖殿、為天主。慈悲的主耶穌便說:「那麼,你為甚麼祇拿『多餘的』來愛自己呢?主要的愛,主所要求你付出的愛,你放到哪?」

主啊!可憐我這個糊塗蟲罷!我竟然不辨輕重、本末倒置、迷失在世俗事務、個人榮辱之中。請伸出援手,速來救助我。亞孟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