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日圣言及反省

丙年(路加) 常年期第三十二主日:死人復活

Nov 06, 2016
作門徒這個絕不尋常的召叫,在每一個地方、每一個時代和為每一個人都沒有改變。平信徒的責任是讓世人認識我們的天父,使其得到基督仁愛的光照,成為合適天主聖神的殿宇。宣講天國的福音,自耶穌在加里肋亞的鄉間開始,並由歷代教會,一直傳播,其中特別倚賴的,就是平信徒的熱忱和恩寵。 (Fr. David Friel, “Proclaiming Christ’s Kingship”, USCCB.org)
  本週的福音讀經記載耶穌與撒杜塞人討論「死人復活」的問題,讓我們先把這段對談放回當天的時空裡去分析。

  耶穌進了耶京後,當權者相繼來挑戰他。先是法利塞人,他們本是個宗教性的團體,重視聖經和守梅瑟的法律,但卻問了一個政治性的問題──能否給凱撒納稅,耶穌的回答使他們啞口無言。現在又來了一批撒杜塞人,他們關心政治,有財有勢,願與羅馬人合作,並不熱衷默西亞的來臨,更不關心聖經的法律,卻來問一個宗教性的問題──人死後是否會復活。

  撒杜塞人不相信有復活和梅瑟五書以外的舊約,他們用梅瑟五書申命紀中的一條法律去証明沒有復活,這法律說:一個人死了,沒有子嗣,他的弟弟應娶嫂子為哥哥立嗣。問題是如果七個兄弟都娶過這個婦人,復活時她應是誰的妻子呢?

  其實這條法例早已不用,耶穌的時代,也有其他梅瑟法律是存而不用的,例如用石頭砸死犯姦淫的婦人就是有名無實的法律。撒杜塞人作此提問目的在為難耶穌,因為耶穌自稱:「我是復活」,所以他們問如果有復活,這問題怎去解決?同時,他們跟法利塞人也不咬弦,法利塞人甚至相信復活後還會生兒育女。所以這提問可說是一石二鳥,順道取笑法利塞人。

  耶穌首先指出,人不應把現世的生活投射到復活後去,以為現世我們結婚生子,來世亦然。復活的人是不婚不嫁的,婦人是誰的妻子已不再是問題。梅瑟是為了保存子嗣,好能繼承父業才訂下這例,但復活後,子嗣與父業問題已不存在,以這法律去否定復活亦無意義了。耶穌進而引用梅瑟五書出谷紀中天主對梅瑟所說的話,天主說:「我是亞巴郎的天主、依撒格的天主、雅各伯的天主」,既然天主如此自稱,而以色列人相信天主是活人的天主,則這些祖先仍然存在,怎能說沒有復活呢?光是從理論上看,耶穌的論據高明多了,難怪以辯論見稱的經師說:「師傅,你說得好」,肯定耶穌勝了。

  復活是一個神秘的課題,不少人堅決否定之。當保祿在雅典向知識份子傳福音時,談到耶穌從死者中復活,周圍的人都笑了。今天有些經驗主義者或無神論者也認為人死如燈滅,一切盡在此生。

  另一類人如孔子則選擇存而不論。孔子說:「知之為知之,不知為不知,是知也」,這是很老實的態度,他承認對這問題不了解,但又不願意花時間去追尋,寧可把精力放在現世,所以他說:「未知生,焉知死」。但不可知論者,始終不能阻止人心底對永恒的渴求,他們亦會講「精神不死」、「浩氣長存」,隱約間仍覺得生命不應就此完結。

  另有些人相信死後有生命,而且和今生差不多。從前的帝王官賈會為死後的生命作準備,安排陪葬品和陪葬人;今天還有人將紙做的人、車等燒給死人,好讓他們在陰間裡使用。這屬於一廂情願的做法。

  基督徒相信人死後會復活,不過我們所講的復活是另一種生命,對於這新生命,聖經著墨不多,今天的讀經中,耶穌說屆時人不娶不嫁,不會再死,好像天使一樣;保祿在書信中亦提過人會得到一個不朽的身體、一個屬靈的生命;默示錄形容人要進入一個新天新地,那裡沒有眼淚、沒有悲傷──聖經論及復活的情況就只有這麼多。今日科學發達,幾乎事事皆可精準地把握,連帶死後的情況人也想清楚知道,忘記人的有限。死亡正顯示出人的有限性,打破人是萬能的神話,死後的生命更超出人理性的範圍,須靠信仰去把握。基督徒承認死後有生命,但知道這生命並不能以有限的語言精準地描繪出來,必須靠啟示去領悟,正如保祿所說:「天主為愛祂的人所準備的,是眼所未見,耳所未聞,人心所未想到的。」(格前2:9)這份神秘感更增加我們的嚮往,同時不會把一切希望放在此生。

  相信復活、相信永生會使我們充滿希望和愛心去生活。願今天的讀經,能使我們滿有信心地頌唸──「我期待死人的復活,及來世的生命,亞孟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