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开圣经

私審判什麼時候開始?

Jun 05, 2019
我們生活中看來無關重要的選擇,竟有可能是一生中最關鍵的決定?
今天我們繼續《打開聖經》。今天我們要討論一個信仰上的問題,關於公審判和私審判。我們都知道公審判,是指世界末日的時候,所要受的審判;私審判,是指一個人生命結束的時候要受的審判。那今天我們要打開聖經,通過聖經來看私審判,來提供一個新的視角來看私審判。

那我們來看《若望福音》的十八章,在這一章節裏面,記載到耶穌被司祭長、長老帶到比拉多面前受審判,三十三節裏面這樣講,他說:比拉多於是又進了總督府,叫了耶穌來對他說,你是猶太人的君王嗎?我們知道比拉多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人物,因為他身居要職,他代表著羅馬皇帝凱撒,在猶大這個地方做總督,所以他日理萬機,因此他要做的事情,代表皇帝行使權力的話,很多很多事情要處理,要徵稅,要確保一方安寧,要管理軍事上的事情,還有很多重要的社交需要參加。可是就在他很忙的日程裏面,現在又來了司祭長、長老,給他帶來一個納匝肋的年輕人,控告他說他自稱為君王,所以他必須要審判,要瞭解這個案子的情況,因此他就和耶穌之間有一個簡短的對話。雖然通過很簡短的幾句對話,比拉多很快就可以明白兩件事情:第一,耶穌是無辜的;第二,他不是一個危險人物,耶穌不會給他帶來任何的危險。所以比拉多一開始的時候並無意要處死耶穌,但是他很忙,有很多重要的事情要做,耶穌的案子,只是小事一樁,同時對他來講,取悅大司祭,也比釋放一個無辜,但是沒有什麼權勢的人來說,對自己更加有利。所以這時候比拉多也就沒有意思去過多的講求正義,就匆匆的判決了,把耶穌交給他們去釘死,但是他沒有想到,他的一生功過,也就因為這一樁好像無關緊要的判決而受了審判。比拉多在那個時刻受了審判,受了天主的審判,二千年來福音所到之處,他一直在受著審判,而且他將一直遭受審判,直到世界的終結。

那我們講私審判什麼時候開始?私審判,其實是在我們人生當中,我們所做的每一個選擇的時候,我們就是對自己做了一個審判,當然這個審判還只是暫時的,為什麼說是暫時的呢?因為只要我們還活著,我們就有機會悔改,但是當我們人生走到盡頭,我們人生結束的時候,審判就已經確立了。換句話說,因為到那個時候,悔改已經不再可能了。所以我們要記得,我們人生所做的每一個選擇,都是非常的重要,都是我們對自己所做的一個審判,而且特別是那些我們覺得好像不重要,而匆匆作出的選擇,要非常的小心,要以比拉多為鑒,要想到,我們所做的選擇,雖然看上去我們覺得不重要,我們匆匆而做的,可能在天主的眼中是至關重要的事情。所以在這裏我們要記得,私審判不是在我們死了以後才開始,而是在我們活著的時候,我們所做的每一個選擇上,已經開始了。